℡褵开祢我认输 发表于 2014-8-14 00:00:00

比杆赛常见违规行为和判罚汇总

进段时间不时传出职业以及业余赛球员违反高尔夫规则被罚杆,被DQ,被禁赛的事件,考虑到绝大部分参赛球友都没有经历过正规比赛环境,特地将球友们平时经常容易出现的一些违规行为又梳理了一遍,准备作为参考发给球友共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1、发球区的违规行为与罚则
  (1)超出发球区前沿边界(T Mark前端外侧连线)击球:罚1杆,重新在发球区内击球(已经打的一杆不算)。
  (2)不按顺序击球:偶尔或无意中违反者不罚,协商违反击球顺序以牟利者DQ。
  (3)击球时使用违规球座架球(如子母梯、带托盘的梯、有方向指示标的梯、超过4英寸长的梯等):DQ。
  (4)用杆头在地面上划线指示打球方向:罚2杆。
  2、果岭上的违规行为与罚则
  注:只要球的任何部分触及到了果岭,这个球便位于果岭上。
  当球位于果岭上时:
  (1)修理推击线上除打痕和旧洞杯痕迹以外的其他损伤:罚2杆。
  (2)指示推击线时用手或脚、球杆、旗杆等触及推击线:罚2杆。
  (3)有意识地踩踏自己的推击线:罚2杆。
  (4)无意中踩踏自己的推击线,但实际改变了推击线状况:罚2杆。
  (5)有意踩踏同组的推击线以改善或破坏其推击线状况:罚2杆(情节严重者DQ)。
  (6)推杆过程中让球童站在球后方的推击线方向不动,为自己指示推击线:罚2杆。
  (7)自己的球童未经授权将球拿起来:罚1杆,放回原位。
  (8)自己拿起球后交给球童摆线:罚1杆,重新放置球。
  (9)放置球回原位时用手或球使劲按压果岭表面:罚2杆。
  (10)取除Mark时抹平或压平、修整Mark钉造成的小孔或带起来的泥土:罚2杆。
  (11)调整球线时不做Mark触球:罚1杆。
  (12)做好推击准备(杆头着地)后球移动:如不能确定是球员以外的因素造成,罚1杆,放回原位。
  (13)未推球进洞:罚1杆,放回原位;如果在下一洞发球区开球前没有放回原位推球进洞则DQ。
  (14)球还在运动时推杆:罚2杆,在球停下来的地方推下一杆。
  (15)推杆后球撞到果岭上同组静止的球:罚2杆,在球停下来的地方推下一杆,同组的球放回原位。
  (16)因为影响同组的球友推杆而移开自己的Mark后,推杆前没有把Mark放回原位便放置球:罚2杆。
  (17)用推杆头在推击线上按压、整理:罚2杆。
  (18)跨立或踩踏在推击线上把球推进洞:罚2杆。如果是无意的或为了避免踩踏同组的推击线则不罚。
  (19)果岭上推击后球撞到旗杆(不管旗杆有没有被照管)、撞到照管旗杆的人或其携带品:罚2杆,在球停下来的地方再推。
  (20)球上了果岭后,换一个成色更新的球去推杆:罚2杆。
  (21)球或手套等物件掉下来碰动了Mark或球:罚1杆,把Mark或球放回原位。
  (22)推杆时让球童打伞遮阳或挡雨:罚2杆。
  (23)球停在洞边静止时,通过蹦跳把球震进洞或用嘴巴吹气把球吹进洞:罚1杆,放回原位。
  (24)擦除推击线上的霜或露水、临时积水:罚2杆。
  (25)拔掉或压平推击线上生长着的杂草:罚2杆。
  (26)用滚动球的方式测试果岭速度或用手掌等测试草纹走向:罚2杆。
  3、障碍区的违规行为与罚则
  注:规则中的“障碍区”是指球场范围内所有的沙坑和正面水障碍(黄桩区)、侧面水障碍(红桩区)。
  当球位于障碍区内时:
  (1)用手或球杆触及障碍区的地面:罚2杆。
  (2)在水障碍区中洗手或清洗球杆:罚2杆。
  (3)击球前移动障碍区中的散置障碍物(散落的树叶、草屑、枯枝等):罚2杆。
  (4)上杆时球杆碰到障碍区中的散置障碍物(散落的树叶、草屑、枯枝等):罚2杆。
  (5)沙坑中击球前(包括试挥杆时)球杆碰沙:罚2杆。
  4、球场通道的违规行为与罚则
  注:规则中的“球场通道”是指球场范围内除了以上发球区、果岭、障碍区以外的其他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灌木丛、树林、长草、秃斑地等。
  (1)在击球进洞之前练习击球(空挥杆不是“练习击球”):罚2杆。
  (2)由球童替代自己抛球且在击球前没有纠正:罚1杆。
  (3)不按规定的要求抛球(直立、手臂齐肩平伸、球自由下落)且未在击球前纠正:罚1杆。
  (4)抛球后觉得球位不好,用杆头或脚去扒拉:罚1杆,放回原位;不放回原位罚2杆。
  (5)试挥杆碰动球:罚1杆,放回原位;不放回原位罚2杆。
  (6)不先向同组的通报意图便直接拿起球来辨认:罚1杆。
  (7)拿起球辨认之前不先做Mark:罚1杆。
  (8)拿起球辨认时彻底把球擦得干干净净:罚1杆。
  (9)没有正当理由(如球陷入了地面)而把球拿起来擦拭:罚1杆。
  (10)找球时不小心踢到球或踩到球导致球移动:罚1杆,放回原位;不放回原位罚2杆。
  (11)陷入地面的球拿起来擦拭后不是在最接近初始球位且不更靠近球洞处抛球而是直接放置球:罚2杆。
  (12)击球前用杆头在地上做标记(点出肉眼可见的痕迹、划线等):罚2杆。
  (13)击球前用杆头按压或故意用脚踩压球位周边的地面:罚2杆。
  (14)击球前先把影响挥杆的树枝、草丛、灌木等压到一边或踩平整(因正常站位需要者除外):罚2杆。
  (15)试挥杆时把球位附近的长草打断或打倒一片:罚2杆。
  (16)击球的过程中让球童站在身后指示击球方向:罚2杆。
  (17)因为标识码数的树影响挥杆而把球拿起来:罚1杆,放回原位。
  (18)因为标识界外的桩(白桩)影响挥杆而把桩先拔掉:罚2杆。
  (19)打错球(打了同组的球、球场上被遗弃的球、OB了的球、不再处于使用状态的球等):罚2杆,且必须纠正错误(即继续用正确的球完成)。打错球的杆数不予计算。
  (20)击球后球碰到自己的身体或自己的球童、自己的球包:罚1杆,在球静止下来的地方打下一杆。
  (21)连击球:罚1杆(不管一次连击了多少下)。
  (22)打暂定球后,找到了初始球,觉得暂定球的球位更好打而放弃初始球,直接用暂定球打下一杆:罚2杆,且必须继续用初始球完成该洞(对暂定球的击球不计算杆数)。
  (23)打暂定球之前不宣布“打暂定”:暂定球成为使用中球。
  (24)开始往前找球之后又回去“打暂定”:回去打的这个球成为使用中球,初始球视为遗失。
  (25)不按顺序击球:偶尔或无意中违反者不罚,协商违反击球顺序以牟利者DQ。
  (26)在错误的地方打球(如超出法定的一杆范围或两杆范围抛球、应该抛球时放置球了、应该放置球时抛球了等):罚2杆,严重违规时(即明显有不当得利)必须纠正错误,如果在下一洞开球DQ。
  (27)在树根下用杆头贴住球把球勾出来或顶住球捅出来:罚2杆。
  (28)用球杆的杆身或握把扫球、捅球:罚2杆。
  (29)用球杆直接敲击树枝,把停在树枝上的球震下来:罚1杆,放回原位。
  (30)移走散置障碍物时造成球移动:罚1杆,放回原位;不放回原位罚2杆。
  (31)陷入地面的球抛球前修复球的陷痕:罚2杆。
  (32)超过5分钟以上没有找到或不能辨认出自己的球:视为球已经遗失;5分钟之后坚持还要再找(属于不正当延误):罚2杆。
  (33)用脚或球杆挡住击球后还在运动中的球:罚2杆,在球停下来的地方打下一杆。
  (34)在完成一个洞的过程中觉得球旧了,换一个新球或好一点的球打:罚2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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