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越南球员在错误地方击球惨遭DQ
费度亚洲杯总决赛第一轮,一位来自越南的球员在比赛的第14洞,在处理规则上不小心,遗憾被取消比赛资格。球员的球进入了沙坑,由于球位较难打了几杆均未成功将球救出沙坑,这时他决定接受补救。裁判员没有在现场,球员觉得自己可以正确的处理。他选择按规则28,宣布自己在沙坑中的球不可打,罚一杆后进行补救。
按规则28,如果球员认为他的球不可打,接受1杆的处罚后,他必须:
a. 在尽量接近上一次打初始球的地点打一个球(参见规则20-5);或
b. 在该球的停点后方抛一个球,并使球的停点直接位于球洞与抛球点之间。抛球点在球的停点后方的距离没有限制;或
c. 在该球的停点2支球杆范围内但不更靠近球洞的地方抛一个球。
但是他的球是处于沙坑,若他选择按b或c处置,他必须在沙坑内抛球补救。
很可惜,球员错误地将球抛在了沙坑外,完成了该洞,然后在下一洞开了球,该案例的才被裁判得知。由于在错误的地方打球,并且被认定严重违反了规则(沙坑内和沙坑外),球员被无奈取消了比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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