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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体育俱乐部:
根据《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沪体青〔2015〕295 号)、《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补充规定》(沪体青〔2017〕546 号)文件精神,以及本市业余训练教练员注册工作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本市 2018 年业余训练运动员和教练员网上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运动员网上登记
1、登记时间:2017 年 12 月 6 日—2018 年 1 月 19 日
2、登记网站: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市体育后备人才信息管理系统(http://system.shsports.gov.cn/System/Skin/Default.aspx)登记运动员注册信息,逾期将关闭注
册登记端口。
3、登记信息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准确填写(或更新)运动员注册基本信息、受训信息、学籍信息等内容。
(2)运动员学籍信息中的社保学籍号必须是运动员本人相应学龄段电子学生证号,填写错误、冒用他人电子学生证号及非相应学龄段电子学生证号将不予审核通过。
(3)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受训信息、学籍信息等标星号的内容为必填项目,请各单位根据运动员实际情况准确填写。
二、运动员变更注册协议书提交
1、提交时间:2017 年 12 月 6 日—2018 年 1 月 19 日
2、具体要求:
(1)各有关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变更注册双方所属体育局公章的“协议书”(含本市交流运动员协议书)递交至市青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由于升学、转学、搬迁、输送(仅限三线向区办、学校办二线输送,下同)、交流(仅限沪籍运动员,下同)等原因需变更注册的运动员,提交“变更协议书”时需提供相关升学、转学、搬迁、输送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变更。
(3)变更注册的运动员由变更后的注册单位递交变更协议书至青训中心,并在变更协议书递交三个工作日后在网上修改运动员受训信息、学籍信息。
三、教练员网上登记
1、登记时间:2017 年 12 月 6 日—2018 年 1 月 19 日
2、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市体育后备人才信息管理系统(http://system.shsports.gov.cn/System/Skin/Default.aspx)登记、修改教练员信息,逾期将关闭网上注册登记端口。
(2)年度内未按时提交(或更新)注册信息的教练员,将不得参与由市体育局组织的有关奖励、评选工作。
(3)请各单位准确填写新增教练员(包括学校带训教师)职称、教练员性质、带训单位等信息,并根据教练员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
(4)请各有关单位对注册在本单位的教练员进行资格审核。
联系电话:50201068
联 系 人:吴香有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2017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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