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百特•分享」是谁剪掉了孩子的翅膀?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梦想。一般地说法,“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没有什么不好,但是,一个美国的或许会让我们改变自己的看法。
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小女孩告诉妈妈:她认识礼品盒上“OPEN”的第一个字母“O”。这位妈妈非常吃惊,问她怎么认识的。伊迪丝说:“薇拉小姐教的。”
这位母亲在表扬了女儿之后,一纸诉状把薇拉小姐所在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幼儿园剥夺了伊迪丝的想象力,因为她的女儿在认识“O”之前,能把“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鸟蛋之类的圆形东西,然而自从劳拉三世幼儿园教她识读了26个字母,伊迪丝便失去了这种能力。她要求该幼儿园对这种后果负责,赔偿伊迪丝精神伤残费1000万美元。
诉状递上之后,在内华达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劳拉三世幼儿园认为这位母亲疯了,一些家长也认为她有点小题大作,她的律师也不赞同她的做法,认为这场官司是浪费精力。然而,这位母亲却铁定了心,坚持要把这场官司打下去,哪怕是倾家荡产。
3个月后,此案在内华达州立法院开庭,最后的结果出人意料,劳拉三世幼儿园败诉,因为陪审团的23名成员被这位母亲在辩护时讲的一个故事感动了。
她说,我曾到东方某个国家旅行,在一家公园里曾见过这么两只天鹅,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膀,一只完好无损。剪去翅膀的被收养在较大的一片水塘里,完好的一只被放养在一片较小的水塘里。当时我非常不解,问那里的管理人员。他们说,这样能防止它们逃跑。我问为什么?他们解释说,剪去一边翅膀的无法保持身体的平衡,飞起后就会掉下来;在小水塘里的,虽然没有被剪去翅膀,但起飞时会因没有必要的滑翔路程,而老实地呆在水里。当时我非常震惊,震惊于东方人的聪明和智慧。可是我也感到非常悲哀,为两只天鹅感到悲哀。今天,我为我女儿的事来打这场官司,是因为我感到伊迪丝变成了劳拉三世幼儿园的一只天鹅。他们剪掉了伊迪丝的一只翅膀,一只幻想的翅膀;他们早早地把她投进了那片小水塘,那片只有A、B、C的小水塘。
这段辩护后来成了内华达州修改《公民教育保护法》的依据。现在的美国《公民权法》规定,幼儿在学校拥有两项权利:1.玩的权利;2.问为什么的权利。这两项权利的列入是否起因于那位母亲的一场官司,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美国人非常清楚,这一规定,对美国人创新精神的培育具有关键作用。
儿童教育学家认为,那些顽固坚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正规教育的人是“愚蠢的激进派”。对孩子过早进行正规教育,至少有以下危害:使孩子失去发育自由,与思维不协调,出现视力减弱,影响手指发育,学习成苦差事,抑制中枢发育,影响均衡发展,身心难以接受,容易损害自信。那种“零岁识字,三岁扫盲”、“让神童走入千家万户”的家教方案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现代的科学大量研究表明,学龄前的儿童学习知识是以记忆和模仿为主的,随意性很大。孩子的智力、性格和兴趣爱好有50%-60%受遗传因素和个体自身成熟的影响,有40%-50%受孩子所处的环境和教育状况的影响,父母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环境和孩子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
结合了东方的智慧与西方的科学的皮纹学通过对手指皮肤纹路与人大脑的功能的发育的相关联系进行研究之后,也发现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先天智能、优点及缺点、学习风格、工作属性及领导风格等各项能力。如果单纯世俗地把所谓“龙”“凤”的成功标准安插在每个孩子身上,让他们按部就班地在龙凤制造机中成长,无疑本末倒置,剥夺了孩子的无限可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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