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人同组?比足球队还多一个人呐
刚看到这图的时候,一脸懵。
这干啥,开会呢?
这咋果岭上还能站这么多人呢?
经过了解,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12人组。
12球友+12球童=24人
这3张图一出,球友圈里也是议论纷纷——
球友A:“24个人在果岭上来回交叉看线、量步,对果岭的建造水平进行检验。”
球友B:“球道上,长草里,各自找球、认领自己的球,四个数字远远不够用了,隔着球道大喊:你是几号?”
球友C:“他们说到过理由,球场反正空着没人打,不给他们十来个人同组,就不来,球场为了挣点钱,只好同意!”
球友D:“这些大佬误解了......G.O.L.Friendship的意思了!”
并且也有球友感到疑惑:“一直没有清楚为何打球一般不能超过4人同组,美国或英国相关官方组织有无具体规定? 在美国打过5人组,球场解释似乎这样球场利用率最充分?”
其实这个疑惑小编在看到这几张图的时候也有,毕竟下场打球4人组是已经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事儿,就很少有人去琢磨这个“俗成”的起因是什么。
规则:早期的高尔夫球赛均采用比洞赛的方式。而且至少是四人参赛。十九世纪在英国和美国盛行Foursome的球谊或比赛,均以四人为一组。Foursome通常指四人二球赛,即两人配对对抗另两人,但配对的两人只打一个球。在此之后,也有四人四球赛,虽然还是两人配对,但却是各打各的球。
至于一组限制四人或四人以下,是因为多于四人同组打球会影响进程速度,另外太多的球在果岭上难免造成辨认上的困扰。
其实这规则也是网上看来的,为了确保其真实性,小编特地请教了R&A的权威说法。原来,规则方面还真的没有硬性规定什么“最多4人组”之类的,但是R&A也委婉地说明了:“如果允许有过多人同组下场,那么必定会影响到其他人。”
很多规矩都是习惯流传下来的。
说完规则,再来说说高尔夫礼仪。有人说:“打高尔夫是宠坏了的散步。”我猜说这话的人估计没下场打过球或者说至少不是一位绅士型选手。
若真像他所说,大家都像自由散步般徜徉在绿草如茵的场地,再换上统一的白色服装,那这跟羊群还有什么区别?要知道,打高尔夫也是一项运动,而且是相当自律的运动,在合理的时间里完成18洞是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
打高尔夫不是苏格兰牧羊人起源的吗?
怎么能是羊呢。
您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