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明确地“告白”
亲爱的规则先生:一场比赛中,我打出一记非常任性的开球。不肯定是否能找到球,我声明再打一个球,如果找不到第一个球的话,就接着打这个球。球找到了,但赛事委员会之后处罚了我,因为同组球员对他们说我只是说出了暂定球的定义,而没有明确说出“暂定球”这个词。真的要这样吗?
确实要说。规则判例27-2a/1明确指出,球员必须明确自己打“暂定球”,或是称自己按照规则27-2a处置。其他说法。“我觉得球丢了——我再打一个”无效。你必须要非常明确;否则,你就是在按照杆数加距离的处罚在处置,因为你的初始球这时被看作是遗失了。当因为辨认球而拿起来时(规则12-2),或是确认它是否适于使用(规则5-3),你必须首先告知同组球员自己要做什么,否则要被罚1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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