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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体育总局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
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是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有利于丰富旅游体验、传播体育文化、发展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扩大体育和旅游市场供给、更好满足体育和旅游需求、服务“六稳”“六保”、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进一步促进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修订完善了《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认定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决定开展2022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请各省(区、市)体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认定工作方案严格推荐申报程序,做好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省(区、市)推荐不超过2家。请于7月8日前报送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同时通过中国体育旅游项目申报系统[color=rgba(0, 0, 0, 0.7)](http://www.51yundong.me/tour)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电子版采用PDF格式,和图片、视频一并拷贝至U盘,随同纸质材料一同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各省(区、市)体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加强沟通协作和统筹协调,做好项目培育和储备,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初审推荐职责。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将在评审过程中对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请各省(区、市)体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同时报送2021年认定的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发展情况报告。下阶段,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将加强对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监督管理,推动示范基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体育总局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同时,建立示范基地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示范基地安全、规范、高质量发展。
体育总局经济司
联系人:杨春雷,芦潇
电 话:(010)87182133,67051609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联系人:陈莉珊
电 话:(010)59882583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路13号北玉大厦2层东侧201室
邮 编:100061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5月13日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
- 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方案
- 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书
- 2021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发展情况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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