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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
增设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有关体育院校:
为加强后备人才培养,着眼巴黎奥运会备战,经研究,决定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增设部分小项。具体如下:
一、增设项目
(一)跳水(4小项):
1.男子(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0米跳台、双人10米跳台;
2.女子(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0米跳台、双人10米跳台。
(二)体操(2小项):
1.男子(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团体;
2.女子(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团体。
(三)攀岩(2小项):
1.男子(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攀石+难度;
2.女子(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攀石+难度。
(四)高尔夫球(2小项):
1.男子个人;
2.女子个人。
二、注册工作
为做好参赛工作,请各单位抓紧于5月10日前完成跳水、体操、攀岩项目小年龄运动员注册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决赛规模
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竞赛组织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小项决赛录取规模,决赛人数不超过全国单项比赛相应小项运动员人数的60%。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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