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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湾] 关于规范北京清河湾乡村体育俱乐部二手会籍转让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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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会员 发表于 2015-3-26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敬启者:
为充分体现本俱乐部终身个人(公司)会籍价值,现规范北京清河湾乡村体育俱乐部二手个人(公司)会籍转让流程。根据本俱乐部会员章程,会籍的转让10.1规定:
10.1.2】本俱乐部设有会员会籍转让的服务机构。欲转让会籍之会员,须以书面形式向俱乐部提出转让申请,按本俱乐部受让人登记顺序转让。本俱乐部无受让人登记顺序时,可自由转让。

  • 本俱乐部会员会籍转让服务机构:会员服务中心
10.1.3】俱乐部在接到申请后,将审核受让人的入会资格。在该转让被批准后,转让人应向俱乐部支付一笔有本俱乐部规定的会籍转让费。

  • 个人会籍转让费:RMB23.7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元整,
    个人会籍现门市价百分之十五。
    (个人会籍现门市价:RMB 15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整)
  • 公司会籍转让费:RMB32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公司会籍现门市价百分之二十。
    (公司会籍现门市价:RMB 16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10.1.4】转让人必须依据规定缴清应付各项款项及本俱乐部规定之转让费用,并将其会籍证书、会员卡等交回给俱乐部。

  • 应付各项款项为:欠缴年费、欠缴其他消费、服务费(RMB 1.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10.1.5受让人被批准获得俱乐部会员资格后,俱乐部将向其授予会员资格并发放会籍证书及会员卡。转让人之各项会员权利、义务即转让予受让人。
北京平安阳光运动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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