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简介
彭晖,加拿大省级高尔夫裁判,加州蓝天高尔夫俱尔部特约裁判。曾主持和执裁多场大规模的高尔夫赛制,为人友善,无私分享。多年来,他热忱帮助北美的高尔球爱好者建立规则的概念,并经常通过网络回答各类规则疑难问题,是北美华裔高尔夫球界的知名人士。欢迎读者留言给本公众号进行各类规则讨论。
(图为彭晖裁判)
今天看到李昊桐摔球杆和踩雨伞的视频,没想到他年纪不大,脾气不小。素质有待提高。
从规则的角度来说,如果在一轮比赛中球员没打好,生气用球杆砸地,损坏了球杆,那么他不可以在剩下的比赛中使用或替换这根杆,因为这不是在正常打球的情况下(not in normal course of play)损坏球杆。如果违规会被DQ。
如果球员在正常打球时(in the normal course of play)损坏他的球杆, 那么在该轮剩下的比赛中,他可以有以下三个选择:1. 继续使用被损坏的球杆;2. 在不延误比赛的前提下自己修理或请人修理;3. 如果损坏的球杆不适合使用(unfit for play),他可以替换这根杆,前提是不延误比赛,不能借用场上其他球员已选择使用的球杆,不能组装自己或他人帮他携带的器具。比如,他可以在不延误比赛的前提下,自己或委托别人到会所买根杆,或拿一根储存在那里的杆来替换,都没有问题。
正常打球时损坏球杆的例子包括:球员正常击球砸地或碰树;球员在场上爬坡,把球杆当拐杖用,不慎损坏;球员进沙坑打球,为了防摔倒损坏球杆。这些情况算正常打球情况下损坏,可以继续用,修理或替换。
顺便提一下,球员在比赛中发脾气摔杆,如果委员会认为球员有严重违反高尔夫礼仪行为,可以DQ该球员,也可以罚款。
编者注:本文封面照片取自getty images,版权归其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