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上去,小小石子已经引爆两起高尔夫赛事话题了。五月在美巡中国赛球员苏东因为移动了沙坑石子而被罚两杆。赛后苏东对此判罚提出异议,并言辞激烈地和裁判进行了交涉。六月,韩国球员马丁-金在冠军加洞赛又因为捡了果岭外位于其打球线下的沙子而被罚2杆,并导致随后与对手元天的“肢体冲突”被取消比赛资格。小小“沙石”何以惹祸,沙子、石子在高尔夫比赛中有怎么样不一样的角色,出现在不一样的地方和情况时又会面临什么样的规则问题?
在中锦赛北京站上,韩国球员马丁-金问题出现在果岭外,即高尔夫定义中的“球场通道”部分。据现场消息,当时的马丁捡了果岭外位于其打球线下的沙子。而在马丁捡“沙子”之前,他并没有向同组的元天进行示意。赛事裁判长吴丹判定情况属实,对其进行了2杆的罚杆。马丁对于罚杆表示不服,与裁判争执说他捡的是石子而不是沙子。而他解释与元天的肢体冲突时,也表示:“我只是要给元天看一下,我捡的是石子。”
为什么马丁要不断强调自己捡的是“石子”而不是“沙子”。
在高尔夫规则中,沙子和松散的泥土在球洞区上属于散置障碍物,但在其他地方不是。而根据规则13-2,球员不得改善或者允许改善他的打球线或者该线在球洞后方延伸的适当距离。其行为包括移走或向下按压沙子、松散的泥土、已被放回原处的被铲起的草皮获已放置好的其他断裂草皮。
也就是说,马丁在“球场通道”是不能移走位于自己打球线及其后方延伸线下的“沙子”的。因此才会出现“赛事裁判长吴丹判定情况属实,对韩国球员进行了2杆的罚杆。”
而如果马丁捡起的是石子,又会是什么情况?
高尔夫规则中,散置障碍物包括石块(马丁强调的石子)。根据规则23-1:“除非散置障碍物和球同在一个障碍区,或二者均触及同一个障碍区,否则球员可以将任何散置障碍物移走,不用受罚。”简单来说即如果马丁所捡是“石子”,那么他就不应该被罚2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会不断辩解自己捡的是石子了。
这不是“石子”第一次引发风波了。在5月的美巡中国赛九龙湖站苏东就因为对“石子”定义不明吃亏,他所遇到的情况而马丁不一样。
在美巡中国赛第一站的比赛中,赛事裁判组根据球场的情况制定了当地规则,将沙坑中的石子规定为了“可移动妨碍物”。而在苏东遇到问题的第二站中,当地规则没有特别规定“石子”是“可移动妨碍物”,这个时候的石块是“散置障碍物”。
在沙坑障碍区,“可移动妨碍物”和“散置障碍物”有何不同?
高尔夫定义中,“妨碍物”是指任何人造物体,包括道路和通道的人造表面及边缘,以及人造冰。而无需过分费力、不会造成比赛不当延误或引起伤害即可移动的一个妨碍物时,该妨碍物为可移动妨碍物。根据规则13-4的例外规定,如果没有构成测试该障碍区的状况或改善球位,球员移走妨碍物的行为不用受罚。
因此在美巡中国赛的第一站,沙坑中石块被当地规则规定为“可移动妨碍物”,因而可以捡走。而在第二站,当地规则并没有这样的规定,石块仍旧是“散置障碍物。”
根据规则13-4c,“除规则中另有规定外,球员在击打障碍区内(无论是沙坑还是水障碍区)的球之前,或者从障碍区内拿起球后但可以抛或防止在改障碍区内之前,不得触及或移动位于该障碍区或触及该障碍区的散置障碍物。”
换句话说,就是球员在沙坑中击球前,不得触及沙坑中的沙子以及作为“散置障碍物”的石子。很遗憾,职业球员苏东却因为“经验主义错误”,把沙坑里的石子当做“可移动障碍物”捡起,而在规则面前吃了亏。
结合两个案例来看,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马丁与苏东都是因为在情况尚不明确时,触碰了不能触碰的物体而遭到了高尔夫规则的处罚。所以无论是职业球员还是业余球员,一旦在比赛中遇到了无法判断的情况,应该注意不要“轻举妄动”,应该第一时间请裁判给予帮助。
|
|